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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因地起纷争 法院多方解纠纷


刘 月

近日,平桥区人民法院明港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明港镇三官庙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被告系同胞兄弟,在村里统一分地时,被告因已婚而独立分户分地,原告与其父母同户分地。后原告外出务工,父母去世后遗留的土地由被告继续耕种。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该土地。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诉请被告归还承包地4.1亩并支付占用耕地损失共计2600元。

案件受理后,明港人民法庭法官到现场进行查勘发现,案涉土地权属的确登记在原告名下,但被告认为自己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为其操办丧葬事宜。同时,父亲生前约定谁负责埋葬父母,土地就归谁耕种,其父母均由他埋葬,故主张土地归其耕种。

考虑到土地纠纷案件在农村高发易发,为妥善化解纠纷,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到当地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法官围绕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并针对双方提出的疑问逐条释法明理。同时,法官从亲情角度积极劝导双方作为亲兄弟不要因地“开战”,积极沟通,彼此理解,父母虽已离去,但亲情不应割裂。

庭审结束后,法庭工作人员向旁听的村民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并耐心解答村民咨询的法律问题,切实增强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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