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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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岂能占为私有


本报记者 马 童

小区大门外马路边的停车位被人上锁占为私有,是什么行为?小区居民心里会怎么想?

近日,固始县蓼城街道一处公共停车场还真有不少车位被人加装了地锁。

“停车位是公共的,方便来往办事的人临时停车用。”12月18日,蓼城街道一位居民向固始县12345热线反映,“位置在蓼北路与古城路交叉口,旁边的公共车位被人私自加装地锁,请依法依规拆除。”

固始县12345政务便民热线中心接诉后,立即交办到蓼城街道要求核实后依规处理。蓼城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确认上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诉求合理。街道工作人员随即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对居民私自安装的地锁进行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私自安装地锁全部拆除。

蓼城街道同时张贴温馨提示,告知小区内居民,公共停车位属居民共有共享,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地锁占为己有,如有类似情形发生,城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拆除并予以没收。因为居民加装地锁对周围群众生活带来不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还要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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