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治虎)近日,淮滨县人民法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冻结被执行人名下130多个银行账户,成功执结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因全部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进行资金流转,主动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淮滨县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15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在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未依法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10月13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刚立案,因疫情防控,淮滨县全域实行静默管理,无法开展线下执行工作。营商环境无小事,执行局干警温亚辉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查询。经网络查询反馈,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有130多个,大部分账户属于项目保证金账户和农民工工资账户,无法冻结。经关联案件,被执行人在20多家法院均有未履行案件,执行难度非常大。为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温亚辉主动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要求其依法履行确定义务,或者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不冻结账户,让被执行人逍遥法外?这种情况在淮滨县人民法院是绝对不允许的。
经过研判,温亚辉认为被执行人企业体量大,经营范围广,有能力履行110万元债务,名下有130多个银行账户系逃避执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温亚辉决定对被执行人的全部账户发起冻结,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确定的义务。
因为被该院冻结的银行账户有被执行人对外经营交易的账户,账户被冻结导致被执行人经营受限,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认识到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近日,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温亚辉,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全部款项。温亚辉确认被执行人将全部执行标的款转至淮滨法院“一案一账户”之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了全部解除冻结,并将标的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公司账户。一起执行标的110多万元的执行案件,通过信息化手段,仅用20多天时间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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