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左 强)近日,罗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该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病房中,亲手将5000元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病床前。病床上的王某接过干警手中的案款连声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21年8月到12月期间,王某受雇于刘某在其经营的餐馆中务工。12月,王某辞工时,刘某仅支付部分报酬,剩余12600元一直未付。后经多次催要未果。2022年5月,王某向罗山县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承诺于2022年6月1日前向王某支付劳务款9000元。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2022年6月,王某向罗山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2022年7月7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罗山县法院。经过调解,刘某与王某委托人达成和解协议,刘某于7月7日偿还5000元,剩下4000元于7月20日偿还。
执行干警拿到第一批执行款后,考虑到王某因为车祸受伤,目前正在罗山县人民医院接受救治,他们立刻前往罗山县人民医院,为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将5000元执行款送到当事人手中,并在病床前问候王某的病情。
执行干警的温暖举动和高效办案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感谢和肯定,拿到执行款的王某连声表示感谢,这便有了开头病床前温暖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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