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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 遗址生辉

全国重点文物番国故城修缮一新


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 通讯员 吴晓军)种上草坪、栽种柏树、铺设人行道……11月11日,记者在固始县首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番国故城遗址看到,维护修复工程已完成99%,整体实现修旧如旧。

今年3月,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张启平在履职中发现,番国故城遗址未在保护范围内竖立界桩,附属物建筑墙体损坏严重,产生巨大裂缝,随时有倾倒、坍塌的危险。同时,遗址保护范围内还存在建坟、取土、开荒种植等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

番国故城遗址位于固始县城及城北一带,是一处东周时期(公元前770年至前256年)的文化遗存。古城址分内外两城,外城周长13.5公里,内城周长6.5公里。内外两城墙墙基最宽处50米、顶部最宽处30米,最高7米。在古城址内外曾出土了大批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陶器和楚国金币“郢爱”等文物。

1978年春,在遗址东南处的侯古堆春秋大墓陪葬坑出土的一套编钟上,铸有“番子臣周”铭文。番国故城遗址的发现,对研究东周时期城池建设、淮河流域小国的历史、中原文化与楚文化的关系等,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为此,4月16日,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向固始县文广旅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他们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番国故城遗址进行日常维护修复。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宣传和常态化检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固始县文广旅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与办案人员对接,商讨方案,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申请专项治理维修经费,加紧对遗址进行修缮。

“文物古迹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检察机关将文物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新亮点,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文物保护主责单位严格履职,推进文物保护源头治理,形成了检察机关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固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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