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城事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防止加装遮阳棚现象反弹


平桥交警再次开展集中行动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记者昨日从信阳公安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获悉,针对近日部分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棚有所反弹的现象,平桥勤务大队再次开展集中行动,对遮阳棚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我市秋雨连绵,气温也有所降低。一些市民为了遮风挡雨,在自己的电动车、摩托车上重新装上了遮阳棚。平桥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1项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同时,电动车、摩托车加装的遮阳棚因面积大,不仅驾驶人的视线受到遮挡,也容易挡住其他人的视线,极易因无法观察到路况而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出了事故,撑起后的遮阳棚,极易刺伤骑车人的身体。如果遇到大风、雨天恶劣天气时,更容易因车辆行驶阻力大、视线受阻等因素引发交通事故。

为此,平桥勤务大队各中队在开展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还针对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棚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持“发现一个、拆除一个”的工作原则,对非法加装遮阳棚的予以拆除并收缴,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驾驶员进行劝导教育。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