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保学
下雪了,感到阵阵寒意,这寒意使我想起酒来,不是好酒,而是爱那种情境,朦朦的,暖暖的。
几天前,应友人之约来到了古镇绍兴,隆冬的天空中飘着小雨。幽静的街巷上,行人稀少,我和友人出了鲁迅故居又进沈园,在黄昏时分慕名来到咸亨酒家。那里依然保持着鲁迅笔下的风貌,在昏暗的灯光下,简陋的桌椅透着古朴悠远的气息,仿佛回到了旧时光。我们要了一壶花雕,点了几样小菜,边吃边喝。在酒的余韵中,不由自主地想起陆游的“红酥手,黄藤酒”,想起鲁迅笔下的绍兴习俗以及孔乙己、阿Q,谈兴勃发。
酒实在是妙,亲朋聚会,几杯下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仿佛换了人间:平常看上去总是显得很严肃的三姑夫,此刻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大姐夫,谈笑风生;孩子们也没了往日的拘谨,和长辈们像朋友一样说着学校的趣闻,有时逗得大伙哄然大笑;姐妹之间就更别提了,那才叫个亲热不够呢,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就连年迈的母亲也抢着说话,特别是说起一些往事的时候更是滔滔不绝,没别人插话的份儿,只能当听众。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们所说的早就在不同的场合说过不止一遍了,但谁也不会去打断,再听一遍又何妨呢?只要高兴。
还有一种情境,见于不开心的时候靠着友情取暖。曾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在工作上极其不顺,同学们经常陪我聊天,每每碰到彼此都感到满怀感慨无从宣泄的时候,便到小酒馆坐坐。大家在严寒砭骨的夜晚频频举杯,直到把最后一滴喝净为止。这些情景不止一次,如今想起来还像昨晚的事一般,浮在眼前,暖在心里。
还有一种情境——独酌。从我记事起,父亲几乎每晚都要喝二两白酒,而且几乎是不多也不少,总是那个量。一个人慢慢地喝着,慢慢地与家人说着话,话越多,酒兴越好。这一喝也许是两三个小时,也许会更长。我年少的时候总认为这样喝太浪费时间,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渐渐认同了这种喝法,觉得这根本是一种闲情逸致,时间越闲,心境越宽,便越加有味。
当然,喝酒也有堵心的时候。同学聚会难免有高低贫富之分,大多数同学都会尽情畅饮,也有个别人装腔作势在同学间显摆,毫无诚意,推三阻四。其实,同学们心里明白,在权贵面前他比谁都能喝。偶尔,因喝酒意见不同发生争吵的事时有发生。
不过,喝酒大都是为了助兴。至于“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那不应该是常人的风格。更有甚者,喝酒丢了命更是悲哀。因此,在酒桌上举杯的人其实举着的是自己,自然、雍容、大度、诚实、奸诈、圆滑、虚假尽在举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