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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法律法规宣传问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哪些危害架空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设施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向导线抛掷物体;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擅自爬变压器台架、杆塔或者拉线;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在杆塔、拉线上栓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者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其他危及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的行为。

从事危害架空电力线路设施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从事危害行为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信阳市人民政府保护电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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