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华
四年前,我离开工作岗位。当时虽有些惋惜、留恋,却是真的好高兴。上班的几十年中,我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常与药为伴,身心疲惫。这下终于可以调整身心,过上另一种生活了。
在生活中,我是一个挺无趣的人:不会打牌,不能喝酒,不爱钓鱼,不爱户外活动,也不爱养花养草。不上班了,能干点什么呢?我清楚自己心里一直藏着一个梦,这是一个作家梦。
我上初中那年,正是反潮流最厉害的时候,上学第一天就没有好好上过课。我课堂上大多数时间是在看小说。那时候,能从同学那儿借来的小说,我没有漏掉一本,竟因此出了“名”。后来,班里用勤工俭学的钱给每个同学买一本文学作品。语文老师特别交代班干部,把像砖头一样厚的长篇小说《千重浪》给了我。
我那时候爱看小说,也因此做起了作家梦。中学毕业后,我曾模仿《六月雪》的语言,尝试写了一篇几千字的短篇小说。上粮校后,第一次写作文,我把它当作文交给老师。教语文的金老师是当地的一位作家,他在后面批了一句“再作修改,可向刊物一投。”我至今仍记得当时同学们互相传阅的情景。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有天出差回家,是个深夜,刚上一年级的女儿醒了,她一脸幸福地朝我笑着说:“爸爸,我戴上红领巾了。”说完,又闭上眼睛美美地睡着了。第二天,我写了一篇《女儿带上红领巾》,投给当时的《申城晚报》,很快刊了出来。自此,我时不时也写点什么发表在当地的报纸上。后来随着工作、生活的压力大了,精力放在别的事情上了,加之身体总是有病,就再也没写过什么,我那个作家梦休眠了。
不上班的那年夏天,我那当老师的女儿放暑假回家,带回两本书,一本是《窗前的小豆豆》,一本是《森林里的小木屋》。我拿来看了。这两部作品都是作者根据自己早年经历写成的,非常吸引人。劳拉·英格尔斯·怀德写《森林里的小木屋》时,已经六十五岁,那是她第一次写小说。她没有多高的学历,却写出了一部世界儿童文学名著。这两本书唤醒了我的文学梦。从那之后,我以自己的童年经历,开始创作一本儿童小说。脱稿后,拿给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的女儿看,她说:“爸爸写得不错,就是结构太乱。”我建议两人合作,我写故事情节,她来构思架构和修改文字,女儿答应了。去年冬天,这部十四万多字的长篇儿童小说刊载在文学期刊《报晓》上,读过的人都说挺好看的。
现在,我又有两部长篇小说写出了初稿。我不指望老来成名,但我每天有事干,生活过得充实、自信、惬意。带着少年时代的那个梦想走向老年,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退休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