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龚雪)10月11日,浉河区法院法警大队成功抓获一位欠钱不还的“老赖”,追缴执行款5万元。

当天早上6时许,浉河区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董再银带领执行干警赵康、陈坤来到浉河港镇西街被执行人陶某某的家中。面对法警询问,被执行人陶某某的妻子和儿子都一口咬定陶某某不在家。但是执行干警没有放弃,经过仔细查找,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陶某某通过家里的窗户翻到了对面的建筑工地上。执行干警们立即出击,将还未来得及穿衣服就逃走的陶某某堵在工地上,待其穿好衣服后带回了法院。

据了解,2014年5月份,被执行人陶某某因急需用钱,向原告王某某借款现金10万元,并向他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使用期限为两个月。但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未偿还本金,王某某随将陶某某告到浉河区法院。经浉河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陶某某偿还原告王某某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1万元。判决生效后,法警大队副队长董再银负责执行此案,多次电话联系、传唤,及时运用执行局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等财产,均未果。后来执行干警经缜密查寻,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将其带回法院,通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依旧拒不履行。基于此,浉河区法院决定对陶某某进行强制执行。

11日下午5点,法警对陶某某进行体检后,准备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此时的陶某某感受到了司法的压力,他联系家属履行了5万元执行款,并承诺剩余的7万元分两次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