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周保林的信阳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霍 宏的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肖国平的信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付 卫的信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周克勤的信阳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李敦峰的信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周保林为信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霍 宏为信阳市财政局局长;

肖国平为信阳市林业局局长;

黄 刚为信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敏为信阳市体育局局长;

孙 杰为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