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韩蕾)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2日,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和近年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悉,为着力提升司法效能,切实为美丽信阳建设架起环境保护“高压线”。2015年,市中级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妥善公正审理与生态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引导和促进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发展。近期,市中级法院还将在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构建了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专门性机构。
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讼前化解涉环境纠纷67件,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302件,辖区涉环境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12%,且所有涉环境案件无一激化矛盾、无一申诉上访,涉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成果显现。
同时,全市法院根据涉环境案件争议大小,矛盾复杂程度,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开辟化解矛盾的多元化渠道。近年来,全市涉环境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提高13%,服判息诉率提高4%,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不仅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是解决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困境的有效途径。
市中级法院将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制,不断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