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财政部对外公开其2016年部门预算,也拉开了2016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大幕。据悉,今年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共计100个,未来几天将陆续向社会公开。
今年是中央部门连续第七年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也是按照新预算法公开中央部门预算的第二年。2015年共计100个中央部门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间内,于4月17日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今年公开时间提前,公开内容也更加丰富和细化。
财政部介绍,今年各部门将继续向社会公开部门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等8张预算表,从中可以看出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以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除涉密信息外,今年公开更加细化,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其中基本支出进一步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外,社会关注度高的“三公经费”,仍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增加透明度。如财政部,2016年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为6146.48万元,与去年预算执行数持平,其中公车购置费为零。
财政部介绍,今年中央各部门还将继续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并对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等情况予以说明,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解疑释惑。
新修订的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