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为农民工代表发放执行款

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韩蕾)“9年了,我做梦都没想到这笔300多万元的工程款能要回来,背在我身上9年的包袱终于卸掉了。”昨日下午,在羊山新区的一个工地上,农民工胡元杨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手里接过47万余元的工程余款后,激动地说道。

昨日下午3时许,位于羊山新区新二十六大街的一个工地,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信阳中院的十几名法官,他们带着47万余元的执行款,现场为8名农民工代表发放。当接过这47万余元的执行款后,农民工代表胡元杨感慨万千,拉着张社军的手不住地表示感谢:“9年了,我终于拿到了工程款!”

2007年4月,胡元杨以包工头的身份,接下了位于光山县的一个工程。同年10月,经过胡元杨和工友半年多的奋战,工程完工了,但是发包方只支付给了胡元杨295万元的工程款,而此时的胡元杨因为工程垫资,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发包方不给钱,就直接导致胡元杨欠下大量的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

“为了给工友付工资,我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亲戚朋友。”胡元杨说,工程完工后,他先后6次到光山、郑州、信阳等地与发包方和承包方进行结算,但是多次结算均无果。

2011年1月,无奈之下的胡元杨只能选择通过打官司来寻求解决途径,之后的4年时间里,胡元杨都行走在“要钱”的路上。

“今年11月的时候,我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拖欠的工程款后,在短短13天内,中院就为我讨回了200多万元的工程款,并在本月2日,亲自交到了我手里。”胡元杨激动地对记者说,“我没想到的是,眼看着2015年就要过去了,中院又为我们讨回了47万多元的工程款,让我缓解了长达9年的精神压力,真是太谢谢信阳中院了。”

“本次执行款的发放,是我院继本月2日首次向14位农民工代表集中发放324余万元执行款后,半个月内再次集中发放执行款。”张社军说,“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会重拳出击、强力执行,让每一位农民工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信阳中院提醒广大农民工,如果工资被拖欠了,要保持冷静和客观,然后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让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协助调解,或者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强制执行,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