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先生打来电话说,自己到房屋登记交易大厅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遇到了点小问题,导致原本简单的事变得烦琐。周先生买了朋友的房子,到住房局办理过户,因他的朋友(卖方)有事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就让他带着产权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到场办理过户。可工作人员没有受理他的过户申请。这让周先生感到很疑惑,那么想要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应注意什么?

记者就此情况咨询了房屋登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据了解,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办理房屋交易登记过程中,需要双方到场,共同申请方可办理。若当事人一方不能亲自到场,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律师见证委托书)。由于周先生的朋友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没有携带经公证授权委托书(或律师见证委托书),所以工作人员不能受理房屋登记交易手续。

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若想便捷地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应先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址查询或拨打住房局咨询电话了解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注意事项,带齐相关证件,顺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