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30日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以来,中国人寿信阳分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围绕新农合大病保险后续服务,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招聘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管理服务人员36名,通过强化相关医学知识及新农合政策培训,初步建立一支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服务队伍;在全市八县两区全部成立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积极主动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合署办公,布设网点,给参合患者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及时召开由市卫生局局长、分管局长、农卫科科长,各县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县区农合办主任,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农合办主任,各县区分管经理及派驻人员参加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座谈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共同努力,确保承保后续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实现了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异地结算,市级十家定点医院的“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和两级大病服务中心的受理结报服务。2014年度案件的回补工作也同时全面展开。2014年度全市参合人员691.4万人,全年预估应支付案件12788件,补偿金额7781万元。截至4月20日,已累计支付3174件,补偿金额2351.3万元。其中即时结报1100件,补偿金额535.4万元。非即时结报2074件,补偿金额1815.9万元。
2014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1.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广大新农合符合回补条件的农民朋友,请抓紧时间到当地县(区)中国人寿新农合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2014年度案件的回补,办理回补时需提交四项手续: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加盖公章)、身份证(留存复印件)、新农合医疗证(卡)(留存复印件)、本市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回补日期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