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没有什么运动天赋的人,刚出生就贫血,又瘦又小。据爹描述,刚学走路那会儿,给我丢过来一个皮球,我就会非常紧张地后退几个小碎步,再抡起右脚,奋起一脚抡空了!但我还是能从这件糗事中看出积极的方面的,毕竟我没有选择用手去抱球,这也许是我和足球最早的缘分吧。

初中之后踢球渐渐多了,那时球场上的对手基本是低一年级的同学,因此胜率很高,赢球的感觉非常美妙,让人上瘾。1998年中考,恰逢法兰西之夏世界杯,那是一届无比成功的世界杯,除了那首里奇·马丁的《生命之杯》,还留下了多场经典的比赛,而其中的英阿之战最终把我引上足球这条“不归路”:意气风发的欧文、英雄气短的贝克汉姆。好吧,我承认我有些悲剧情节,我更喜欢那场比赛中最为悲催的小贝以及他落寞的背影。谁又曾会想到世界杯后千夫所指的小贝在1998-1999赛季的英超中会以最为戏剧化的方式勇夺三冠王,瞬间从罪人成为英雄?这就是足球,让人痴狂!也许是爱屋及乌,喜欢小贝,喜欢曼联,喜欢英格兰国家队,喜欢英超,而非那些技术更为出色的巴西、阿根廷、包括现在的荷兰……经常会被人诟病这种热爱倾向非常女性化,我的解释是——英国球员的确有些技不如人,但是他们却是最不缺乏雄性激素的球员。我也更看重他们在球场上热血的意志:你有你华丽的过人动作,我有我奋不顾身的飞铲和力道十足的爆射,吃牌算什么,我就是要让对手胆寒。

我坚信,如果说每个男人心中都住着一个男孩儿,那么只要我心中的男孩儿还热爱着足球,我就永远年轻!踏上这片草地,我就能卸下所有的压力和烦恼,眼里就只有这黑白分明的足球。感谢足球,为我解忧,给我健康,伴我成长!感谢那些和我一起在球场挥汗、在电视机前侃球的兄弟,无论你们在地球的哪个角落!

马士博 徐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