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张继疆)日前,记者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办理涉及留守群体的案件,切实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截至5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1948件。其中,民事1923件,刑事13件,执行12件,审结1915件,结案率98.3%,涉案人数2386人,涉案金额2591.8139万元,向省法院报送活动信息227篇,案例133篇。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院长亲自参与的关爱“三留守”人员活动就达33次,送去慰问品、慰问金折合人民币70余万元,2000余名留守儿童和老人从中受益。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展送法进农村、进集镇、进校园活动27场,发放宣传折页20000余份,让6万余名“三留守”人员受教育。开展各种关爱“三留守”人员活动43场,让4000余名“三留守”人员感受到了来自全市两级法院的关怀。

通过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上,以开展“三留守”专项活动来积极回应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的指示,健全“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法律效果上,通过开展该项活动,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监护权,维护留守妇女的人身安全、财产权利和子女抚养权,维护留守老人的人身健康权、被赡养权,为他们撑起权益保护伞。社会效果上,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