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年~1521年),明代信阳州人。他19岁中进士,任中书舍人,是明代文坛“前七子”的领袖人物。他与李梦阳倡导古文,景明主创造,梦阳主模仿,天下诗文必称“何李”。
拒贪题诗。时有权臣、皇帝宠信的义子钱宁,想用何景明的名气装饰自己,常找机会接近他。一次,钱宁把一幅名画送到何家,请他题诗。景明愤而掷还:“此名笔,毋污人手。”表示了对奸佞小人的蔑视。
弹劾刘瑾。景明以敢于直言闻名,曾上书说皇帝“阉宫不当任,义子不当蕃,番僧不当宠,边军不当留”。宦官刘瑾窃权乱政,朝中大臣敢怒不敢言,景明毅然上书吏部,弹劾刘瑾,伸张正义。后遭刘瑾打击报复,景明弃官回乡。终因怀才不遇,郁闷成疾,英年早逝。
国士风范。身为皇帝的钦差大臣,何景明出使滇南归来,不取地方一金一物。死时身上只有白银三十两。《明史》记载:“景明志操耿介,尚节义,鄙荣利,与梦阳并有国士风”。
(据《信阳红廉文化苑·大别风骨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