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消息(吕志豪 吴未未)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户籍分属四川、河南,务工地分属广东、北京,从而给诉讼和调解带来极大的不便。然而,固始县法院蒋集法庭的承办法官本着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原则,通过20多次“电话调解”,使得案情和诉讼变得“简单”、省事。结果,双方当事人仅仅在接收法律文书时来过法院一次。案件的女当事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莲子村的李女士十分感动,专门赠送一面锦旗并给固始县法院院长写了一封感谢信,感谢承办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鲜活生动的现实”“感谢固始法院培养了向王法官这样有良知的法官”。

2013年7月,李女士向固始县法院蒋集法庭邮寄起诉状,请求与固始县蒋集镇的徐某离婚。此后李女士非常担心:她作为一个外地人、弱女子,在固始县举目无亲,没有任何社会关系,承办法官会不会袒护当地人?同时,由于她在广州深圳打工,男方又在北京打工,如果组织双方参加诉讼,会给双方务工带来很大的不便和经济负担。令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案子不仅很快立上了,法院还给李女士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在得到双方的联系方式以后,承办法官王俊仁在电话里安慰女方要相信法律;同时王法官自贴电话费,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20多次,没有让双方来过一次固始。由于双方在诉讼前已分居近8年时间,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二人选择和平分手。

在案件审结之前,李女士甚至不知道办案法官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姓王。今年10月16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接收了民事调解书,并且都很满意。李女士感慨之余,给固始县法院赠送了锦旗和感谢信。李女士深有感慨地说,“本案最终能够调解结案,全靠王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而且这个结果双方都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