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何 骁)商城县一男子蔡某,网购开锁工具及技术资料,学习掌握开锁技术后竟干起了不劳而获的盗窃勾当。日前被光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5月,被告人蔡某窜至光山县、商城县一些高档小区,趁白天主人上班家中无人之机,利用技术开锁手段,开门入室,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3000余元。赃款全被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