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消息(记者 刘 方)为保障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淮滨县加大了对民营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了民营定点医院机构的不良行为,确保了新农合基金安全。

一、派驻监管人员,严格日常监管。为加大县内民营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县合管办选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监管人员直接进驻到县内10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及服务工作。二、加大巡访力度,杜绝弄虚作假。新农合稽查队每月对民营定点医疗机构督查至少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和处罚,整改期间发生的补偿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每月对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出院补偿患者,按不少于当月住院人次的10%进行抽查暗访,对暗访中发现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扩大暗访范围,同时严肃处理,根据问题轻重,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县合管委,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三、严格中心复核,规范临床诊疗。县合管办将县内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交与三个审核组复核,审核组与片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交叉调整。同时随机抽取补偿材料进行电话随访,核对总医疗费用、补偿费用、疾病情况、治疗情况等。四、制订考核标准,严格应用结果。严格执行分级动态管理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制订了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考评考核细则,着重于暗访核查、次均住院费用、次均床日费用、出入院把关等内容。年度内分级动态管理连续两次被评定为“三级”,全县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三级且最后一名,直接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6至12个月,责令限期整改。期满验收合格后,报合管委审批是否恢复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年终考核全县排名最后一名的,直接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