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10时,原铁道部窝案的重要人物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丁书苗行贿8900余万元,非法经营标的额达1858亿余元,非法获利20余亿元。

丁书苗对检方指控全部认罪,起诉书念至一半时,丁书苗体力不支,站立不住。法官允许她坐下受审。

起诉书显示,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她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经查,丁书苗等人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20余亿元。

她曾出资500万元,为刘志军“跑官”,又花4400万元帮刘志军“捞人”。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