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完了关于游泳的开心事,眼下正值酷暑,尽管偶尔的一场小雨也能给人们带来片刻的清爽,但树上的知了依然在声嘶力竭地“声声叫着夏天”,让人恨不得马上拥有电视里某饮料广告中表现出来的那样——跃入一池碧水,享受透心凉爽。记者走访了市内为数不多的泳池、游泳馆后发现,数量太少、票价过高、卫生条件令人担忧等广为市民吐槽,而不少管理者也为此十分纠结。

市内泳池——卫生、票价让人纠结

记者走访了我市的几家游泳馆后发现,前来游泳的人络绎不绝,大多数是家长带着孩子,而到了傍晚,成年人则越来越多,有时购票还得排队。记者注意到多数游泳馆都在明显位置挂着“游泳须知”,提醒有传染病和高血压等疾病的人不能游泳,但只有两家有对池水的PH值、余氯量等市民关心的水质指标进行公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共游泳池必须配备有消毒池和强制淋浴区,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前应先经过淋浴和消毒。但在探访过程中,记者却看到许多游泳者并没有淋浴,而是直接进入泳池,而浸脚池也是一脚直接跨过或者一只脚踩进池子,另一只脚迈过池子。

“带孩子来游泳馆,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而且还是人挤人,根本不知道水卫生不卫生。可不来这里,又能去哪里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告诉记者,“照我说,游泳馆的面积总量与我市总人数极度不平衡。掰着手指头算算,中心城区近百万市民,真正能开放的,能玩水的游泳馆屈指可数。像星级酒店中的那高档的,咱老百姓可是去不起啊。”

南湾禁泳——市民的热情让人纠结

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高票通过,该《条例》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换句话说,南湾禁泳是有法可依、依法治理,“能动真格的”。然而每到傍晚,微信、陌陌上呼朋引伴去大坝乘凉、偶遇的留言总是居高不下——随后附上的图片是一张注明“您已进入燕尾岛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内部车辆临时通行证”,这俨然成了身份、能力的象征,甚至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保护伞”。

“每年暑期,环卫局都要配合公安、海事、渔政、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进行禁泳等专项治理活动,但市民太热情,今天赶走了,明儿又来了,需要数个部门联合行动的专项治理活动又不能天天进行,所以就成了目前这个样子。”南湾水库管理局水政科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由于环卫局没有执法权,所以我们只能对前来游泳的市民进行劝阻。我们在水库经常有游泳者出入的醒目处新增了数块‘关爱生命,严禁游泳’的警示牌;对水库隔离栏进行加固,防止游泳者进入;落实大坝上的值班人员,加强对水库的巡逻,要求耐心做好劝阻工作;将南湾水库大坝以上、新旅游码头以东至华豫电厂取水口之间的区域——此区间为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列为‘禁泳区’,并设置了明显的隔离标志。近期,我们还将在库区市民游泳相对集中的地方,加装摄像头,进行全面监控。但相对于面积1100平方公里的库区来说,这些都只能算是杯水车薪。只要想游泳,总能找到管理上的漏洞。这真是让人纠结啊!”

公共泳池的卫生情况、教练、救生员的业务能力,普通市民应如何了解?相关部门如何监督?中心城区的公共泳池数量明显不够,何时能有新的泳池、泳馆开放?请关注系列报道之三《后些年,关于游泳的放心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