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错案必纠、有错必罚的问责体系。

报告提出,将严密执法过程管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强化案件质量审核把关。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案件网上逐案考评,并综合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手段,对办案全程实行信息化监控。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