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用人单位以优厚的福利、待遇甚至承诺就业等招揽实习,事到临头又改变相关承诺让实习生失去岗位的事屡见不鲜,这也让一些实习生感到自己成了廉价“试用品”。(6月23日《工人日报》)

实习既是许多企业填补岗位、储备人才的方式,也是大学生获得工作的渠道之一。人人网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超过五成的大学生可以通过实习转正,有18.5%的大学生会继续在实习单位任职。但是,一些高校,尤其是一些职业院校及企业把学生当做廉价的劳动力,甚至强迫学生“实习”的新闻也屡见不鲜。如此“实习”,显然有悖实习的初衷。

大学生“被实习”或被当做廉价的劳动力驱使,固然与学生“太相信口头承诺了,连实习协议也没有签,没有任何凭证去维权”有关,但关键是政府对企业约束不到位。

鉴于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实习期间屡被侵犯,很有必要重视和保护这个特殊劳动者群体的合法权益。首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法规或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实习行为,人力资源及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机构规范企业接纳应届毕业生的实习行为。其次,条件成熟之时,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应当通过立法对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权益保护问题作出强制性的规定,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的责任。(文/刘英团 图/王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