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民夏先生到中山南路一银行自助存款机还信用卡卡账,ATM机出故障1200元被吞,银行客服告知“20个工作日内解决”。心急之下,他心生一计,骗银行客服说ATM机故障狂吐钱,但未奏效。最后,他再生一计,用车锁锁上了取款点大门,银行快速回复,答应一到正常工作日解决问题。(5月13日《扬子晚报》)

银行服务一向被民众所诟病,且不说其种种霸王条款,单说它面对储户一些合理诉求所表露的傲慢态度,就令人难以接受。储户的钱被ATM机所吞,其着急的心情可想而知,且事情是由机器故障引起,责任应该在银行,但从银行客服的回复来看,它显然没有设身处地为储户考虑。事实上,银行对维护自身利益和储户利益所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早已成为“明规则”。比如,ATM机取出假钱,银行往往不认账;ATM机多吐钱,储户要归还,银行少给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如此这般,对本来就处于利益维护弱势一方的储户来说,有何公平可言?

从“20个工作日内解决”到“一到工作日就解决”,是储户采取怒锁银行的“毒计”才争取到的结果——这种“跟你讲理不行,非得跟你不讲理,你才讲理”的维权遭遇,值得银行反思。

文/小正 图/春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