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那么多年官司,我们赢了两次,但还是不能拿到这两块土地的权属。”4月24日,广东湛江遂溪县北坡镇架田令村架田令仔村小组村民李养手拿法院判决书说。尽管农民两次告赢县政府,却面临执行难的尴尬,村民只能感叹“告了也白告”。有村民担心,他们的维权其实已经陷入了一个死循环。(5月5日《今晚报》)

在这宗案例中,执法不力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农民两次告赢县政府,却遭遇“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如果政府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

(郭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