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日前,央视报道,在广州萝岗区永和大道的一个十字路口,红灯的时间有1分多钟,而绿灯的时间只有5秒,行人想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就要在5秒内走完近100米的路程。报道称,广州的这类情况是央视报道的其中一个城市。(5月5日《南方都市报》)

100米,就是博尔特“闪电”似的狂奔也要9秒58,5秒钟要走完近100米的路程地球人无论如何也办不到,近100米或许夸张,但对任何马路,5秒通行确实都太短。

这样不可思议的交通信号灯设计绝非孤例,不过,我们也从未听说谁谁就在那儿定住了,没办法,家要回,事要办,只得大起胆子惊心动魄地往前走了。我不知道,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中有多少这样的情形,即使乐意遵守交规也不得不“以身试法”。

治理交通秩序,有关方面对司机、行人不遵守交规多有批评,甚至严厉处罚,动静很大,但在检视自身交通引导的合理性上似乎还做得不够。

文/李建华 图/焦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