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罗山县青山镇一直把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加大投入。力争实现全镇弱势群体“贫有所助、孤有所养、灾有所救、军有所抚、病有所医”。据统计,全镇农村各类救助对象已占农业人口的15.23%。

青山镇政府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阳光施保”的要求制订并实施了相关办法。目前全镇共有200多户、近千人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

目前,全镇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万元,改、扩建农村福利院2所,“五保”对象进入农村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94.06%。

2007年以来,对伤残军人、革命烈士遗属等农村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累计发放资金100多万元。同时,在全镇开展了特困优抚对象的关爱行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住房难等问题。

为抓好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突出这项工作,青山镇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低标准起步、平稳运行”的原则,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15个村(居)委会全部建起了高标准的卫生室,并逐步在全镇基本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方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