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督办削减审批权消息的发布,从中央到地方,清理审批权的报道一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据悉,此次督办共涉及30多个部委的600多项审批权,其中,审批权最为集中的国家发改委将受到“重点照顾”。而被列入督办需要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清单,也将按照要求,一批一批公布。

众所周知,行政效能低下,政令运行不畅,服务效率不高,政府形象不佳,很大程度上,与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复杂有关。行政机关所以如此衷情于行政审批,甚至“创造”审批程序、扩大审批权力、增加审批事项,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行政审批是与利益密不可分、形影不离的。

一方面,行政审批本身就是一种利益分配,谁掌握的行政审批事项多,谁能够支配的利益就多,受到的重视和关注也多,自然,权力也就越大。如项目审批、要素资源审批,一旦比别人获得优先,利益就会源源不断而来。反之,则获得的利益很少,甚至受到损伤;另一方面,审批过程也是利益分配、利益攫取、利益转移、利益瓜分的一种手段,所有审批事项、审批环节,都能给审批部门、审批单位,甚至办理审批手续的个人带来不菲的利益。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哪个审批事项多的部门,不是过得比其他部门滋润、比其他部门自在、比其他部门有滋有味,而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是比其他部门办事方便,更能得到各种利益关照。

也正因为如此,要想削减行政审批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让行政审批不再成为政府职能转变、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的“拦路虎”,就必须在利益规范上做文章,在利益规范上下工夫。亦即让行政审批事项不与利益直接挂钩,让行政审批事项变成一种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利益和权力。

所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从一个侧面来看,确实可以起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政府形象的作用,但是,从另一个侧面分析,如果在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不能有效地明确责任与义务、权力与利益的关系,有效降低权力和利益在行政审批事项中的分量,再少的行政审批事项、再小的行政审批事务,也会被政府职能部门将权力和利益放大到最大化。 (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