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潢川县公安局组织派出所民警深入蔬菜大棚和田间地头,在开展乡村巡逻防范的同时,广泛倾听农户意见,诚恳寻求保护春耕生产的治安良策,此举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图为该局付店派出所民警正在与菜农亲切交谈。
刘明军 夏俊涛 摄

信阳消息(记者 张 勇 杨长喜)“你说是你的地,你有啥凭据?”“当时说好了的,田地是互换着耕种,有好多人作证,咋不是我的地?”近日,平桥区洋河镇白土堰村5组村民胡某为讨要自己承包的土地,与湾邻起了纠纷。

村民:当时土地调换耕种都是口头协议

胡某告诉记者:早在2002年,她家的两块近5亩的坡地因离家太远,耕种起来不方便,她丈夫就和湾邻陈某商量,用上述的坡地与陈某的2分水稻田互换着耕种,以后不耕种了,还各是各的田地。“想着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所以,换地就凭口头协议,也没有签订书面协议。”胡某说。

据胡某介绍,2004年她丈夫去世后,她家的田地就没有耕种了。2006年,胡某随儿子在市区租房居住。2011年,胡某听说家里的田地被政府征用了,但一直没有人通知她。等她回老家一看,两块地其中一块被池塘扩建占用,另一块地被种上了茶苗。“当初是自己的地,只是调换着耕种,现在被征用了,自己却没得到相应的补偿。”胡某说:“我多次找到村里和镇里的领导,要求还我的土地,可至今没有说法。”

政府:利益驱使是矛盾的根源

3月15日,记者到平桥区洋河镇政府了解胡某反映的情况。该镇的马副镇长对记者说,他们两家田地调换着耕种很多年了都没发生矛盾,为啥现在起矛盾了呢?主要是现在土地被征用,有补偿款,所以,矛盾的根源还是利益的驱使。“据我们了解,胡某所说的调换田地问题,现在陈某根本不承认,又没有书面文字,所以,镇里的意见是有争议的田地,补偿款暂时不发放,待问题解决后,再按实有面积给予补偿。”马副镇长说。

律师:调换田地一定要有书面协议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很多村民根据交通、水利等便利条件,相互协商调换田地耕种,大都是口头上的协议,没有书面文字。如果没有大的矛盾和利益,按照农村的习惯,这种互换形式会一直延续下去。”信阳以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大富对记者说。

李大富说,现在农村很多地方都在搞土地流转,还有一些土地可能被征用,所以,原来被村民“不当回事”的土地现在“金贵”起来。由于原来没有书面协议,一旦土地被征用,矛盾就出来了。因此,建议以前口头互相调换田地的村民在没有发生矛盾时,尽快完善书面协议,减少以后因土地被征用所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