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陈 娟)一农家妇女曾某因自家菜园的一棵白菜被拔走而与钓鱼男发生纠纷,其有矛盾纠纷不是寻求法律解决问题,而是私下动用武力解决。结果矛盾没解决,反而因此既被判刑又赔偿。近日,浉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10月6日下午2时,被害人卢某到信阳市十三里桥乡学堂村李传清家鱼塘钓鱼,因卢某拔了被告人曾某菜园内的一棵白菜,双方发生争吵后厮打,曾某将卢某的右耳膜打穿孔。经法医鉴定:卢某的右耳穿孔,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经法院调解,被告人曾某赔偿被害人卢某经济损失26000元,取得了卢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尚能认罪、悔罪,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其所在的基层组织亦愿意对其帮教矫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