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慧敏

一桶方便面8元钱、一小袋面包10元钱……这不是机场也不是高档酒店的标价,而是高速公路便民服务区的标价。《楚天都市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很多商品的价格,在这类服务区里都比普通超市高出一倍。消费者对此其“暴利超市”均表示强烈不满。

高速公路服务区设便民超市,本来是一种贴心之举。可是其畸高价格却反倒让服务对象感到“窝心”。旅客在疲惫和饥渴时被“便民服务”宰上一刀,这究竟是在为谁服务?

有服务区人员辩称,服务区超市地理位置特殊,商品价格高一些是合理的。不可否认,在此处经营确有成本相对较高等特殊性,商品价格适当高一点也不难理解。但服务区是高速公路的配套设施,人们开车上高速公路已缴费,服务区卖商品应属配套服务性质,其经营不应当以暴利为目的。

令人遗憾的是,面对此问题,工商人员说高速公路服务区属于特定区域,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其商品价格由物价部门主管;而物价部门则称,服务区内除成品油外,其他商品价格均由市场调节,由店方自定。也就是说,这类场所卖商品完全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其实,便民服务应当有便民的内核,监管应当没有特区和盲区。希望服务区里的“暴利超市”问题,能引起各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不要让它成为我行我素的“山霸王”,成为无人监管的“金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