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消息(陈朝柱 胡冬明)新县人民法院注重建立干警廉政防范机制,立足“早”字预防不廉洁现象发生。近日,该院召开两次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院廉政工作会。多年来,该院无违法违纪现象,社会满意度在全省排名明显提升多个位次。
一是常“照镜子”。该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廉政建设及工作纪律的要求,针对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及早防范,狠抓制度建设,建立了一套以审判质量、审判纪律监督为主的内部监督体系。除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办法”,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河南省高院“十项禁令”外,出台了《新县人民法院严肃执法十项规定》、《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纪律约束的八项规定》,加强对干警业内业外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并将这些制度公示上墙、制成廉政卡片和警示牌,使每一位干警时时刻刻都能够对照要求,自我警醒。
二是常“敲警钟”。依托新县红色资源优势,经常性开展革命传统和廉政教育。重视廉政文化氛围的营造,根据法院工作特点,将办公楼走廊打造成“廉政文化长廊”,使干警时刻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同时注意反面警示教育,每月组织干警观看一部反腐倡廉片;每逢节假日,通过廉政短信、致干警家属一封信等形式提前打预防针,防止“节日病”的发生;在干部职务晋升提拔和岗位变动时,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为走上新岗位的同志打下一个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通过经常性的敲警钟、亮红灯,使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三是早“亮黄牌”。该院注重加强日常督查工作,对外公布了廉政监督举报电话,聘请了6名廉政监督员,并从教育干部、拯救干部的角度出发,对督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干部”早打招呼,早亮黄牌,对构不成党政处理而又存在一定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发送《整改意见书》,要求被举报人员限期改正错误,做到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