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为此将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市场盛传将有万亿公积金入市。随后股市闻风而涨。

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庞大,缴存余额高达2.1万亿元。但受现行条例的限制,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较低,投资渠道非常狭窄,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20年来很难跑赢通胀,更难跑赢飙升的房价,无法实现基本的保值需要。

为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升值,住房公积金寻求更好的投资渠道保值升值是有必要的,而股市则是其中一条重要的投资渠道。然而说将有万亿公积金入市,那是高估了公积金可以入市的金额。住房公积金追求的是保值升值,投资稳妥资金安全是它的第一要求。因此,住房公积金入市的资金比例估计不会超过目前保险基金入市的20%比例。

不过我们更关心的不是股市,而是住房公积金本身。住房公积金本来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用来帮助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的。在强调楼市调控的最近一段时期,好几个城市把更加收紧公积金政策也作为楼市调控的措施之一,这就更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的作用,甚至有点违背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初衷了。

因此,在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时,首先应该放宽公积金使用的门槛,尽量并尽可能多地帮助职工解决和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其次,在允许住房公积金入市的情况下,须设置资金稳妥、安全的前提条件,由此设立住房公积金入市资金的比例的上限,同时规定入市资金中购买股票比例的上限。

另外,投资一旦亏损,谁来承担?住房公积金权属与一般的社保基金不完全相同,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归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在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时最重要的是重申、明确住房公积金的权属。如要投入股市,也需明确其收益或亏损的归属。

因此,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有权选择自己的公积金是否参与入市。决定参与入市的将要承担可能遇到的风险,当然也享受可能带来的效益;而决定不参与入市的,在最后退出时除得到缴纳本金外还享受相应的银行利息。 (郁慕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