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董王超)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两评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罗山县人民法院曾治民、方平、姚忆泉组成合议庭审理(2012)罗刑初字第162号黄某挪用公款案件的庭审被评为“‘两评查’活动优秀庭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该院也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2012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了全员岗位大培训,并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了“两评查”活动。罗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做到以“两评查”活动为具体载体和抓手,以评查促培训,以评查促提高,以司法能力提升促进审判质量提升,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强化素质、提升质效、司法为民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在找差距、补短板、练技能、提质效上下功夫,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此项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组织开展庭审示范庭41次,评查裁判文书76件;各业务庭庭长作为审判长或者合议庭成员,均做到了接受至少一次的庭审评查,至少开一次示范庭,至少观摩、评查一次庭审,至少有2篇以上裁判文书参加评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每案(件)均有院领导参评。

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庭审活动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高,审判作风进一步转变,法官形象进一步改善,对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