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孙先生来电反映,其家住在浉河区游河乡高湾村,该村村民在未得允许的情况下,将其种植的7棵杨树砍伐,多次协商未果,请求帮助解决。
接电后,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安排市林业局(电话:6321500)办理。经查,孙先生家住浉河区游河乡高湾村,其父母将杨树苗栽种在同村村民泽先生的山地旁边,2012年12月,泽先生将自己的山地改造成为经济林用地时,将孙先生家的7棵杨树也砍伐了,浉河区林业局对采伐现场进行了勘验,发现当事人所述属实,但孙先生的杨树均为三年生的杨树幼苗,经济价值不大,为缓解双方矛盾,浉河区林业局找到双方当事人,要求双方妥善解决此事,并立即联系了当地村委配合参与调解。经过协调,泽先生以总价300元的价格对孙先生的杨树进行了赔偿。经回访,孙先生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热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