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洗牌的同时,开发商跑路等一系列问题也在不断暴露,购房者的权益可能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主管部门似乎也在加强监管,从网签到预售资金监管,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预售资金监管,是为了避免项目烂尾,防止业主的首付款打了水漂。

除了依靠主管部门的强力监督,作为购房者,必要时更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对于购房者、债权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国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相龙认为,最终房子归业主所有是不成问题的。

“准业主要维权的话,应该‘抱团’起诉开发商,要求冻结业主所有的住宅。”而其他债主在保留好各种证据的前提下,也应该申请冻结开发商的相关资产。

在马相龙看来,尽管济南舜耕名筑开发商恒华置业是两个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但业主很难向投资方维权,除非投资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对于开发商一房二卖的事情,马相龙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业主也可以走法律程序,不要房子的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双倍赔偿。也就是说要房子的不要赔偿,要双倍赔偿的就不能要房子。”

除此之外,专业律师还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选房认购前抓住三点。

第一,开盘证件不全不能买。与其出事后费时费力维权,不如事前利用好手中的主动权,对开发商做一个全面的了解。由于目前房地产实行的是预售制,根据相关规定,没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资质不全、手续不全,开发商不能施工。

第二,选品牌开发商更放心。开发经验丰富、业内声誉好的品牌大开发商相对资金实力比较雄厚,而一些转型不久的中小开发商则要比较警惕。特别是一些负面消息比较多、曾经发生过事故的开发商,在做购房选择的时候就要多加小心。

第三,及时申请查封房产。如果前期没有把好关,因为种种原因选择了缺乏责任感、资金链脆弱的开发商,购房者千万不能一味地怨天尤人,相互抱怨,必须马上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