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房叔”停职了,“泄露”其房产信息的广州房地产档案馆工作人员也被撤离岗位并记过。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回应网友质疑称,相关部门只是对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堵塞漏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但与此同时,广州房地产档案局关闭了网站上所提供的“验证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真伪”和“查验房地产登记基本内容”功能。(12月23日《南方日报》)

“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已经先被办了”,这是不是报复行动呢?结论不必慌着下。因为就在“房叔”之后,又曾有人举报一位“房婶”,说她的房子更多。但后来的调查表明,“房婶”并不是“退休领导”,也“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其购房资金来源清楚、所拥房产属合法致富”。

爆料人使用非常规手段得到一些资料,的确可以揭发贪官,不过也可能造成严重的误伤。在雷政富一案中,甚至原本用来要挟官员就范的录像带,最后也成了反贪的“功臣”,这就有点不择手段的味道了。实际上,规范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途径,并不等于民众没有了获知官员财产信息的通道,这根本就是两个彼此分开的问题。但因为后者经常走不通,才使得人们急不择路,只以结果论好坏。这也说明,常态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不起来,不仅官员群体会普遍受到猜度,网络爆料反腐也难免走进一条死胡同。

我们首先都有一个共识,即任何人的私人信息都需要得到严格保护,如要获取只能通过合法的程序。而公职人员这方面的个人权益则须做出必要让步,在合适的范围尺度内完全依法公开。这个尺度就是确保公共利益不受损害。然而,我们恰恰缺少的就是如何“依法”去获得公职人员可能有碍公共利益的信息。针对“房叔”的“信息泄露”,本来应属于合法的范畴,客观上维护了民众的知情权。所以,如果没有明确的游戏规则,这件事根本就是相互矛盾的。在矛盾的体系中,腐败也好、危害信息安全也罢,都不过是些随机且随意的名目而已。 (林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