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胡先生来信反映,其在“金上海湾”小区选购了一套商品房,由于该项目当时还不能签订购房协议,因此只签订一份叫“置业计划”的临时协议,约定交首付2万元,余下的首付款元旦前补交齐。但是开发商一直未通知其签订正式协议,并且在没有告知其本人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别人,已经交的2万元定金也没有退还,请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收信后,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安排市房产管理中心(电话:6228911)办理。经查,“金上海湾”项目系信阳豫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羊山新区府前路与羊山大道交会处向西300米,占地134亩,建筑面积10954.08平方米。2012年6月,胡先生在看到“金上海湾”项目广告宣传后,选购了该小区的一套商品房,随后与豫霆公司签订了“置业计划”协议,并交付了2万元的购房首付款。销售人员承诺8月中旬或9月通知其签订购房合同,但胡先生一直未接到任何通知。事后,胡先生被告知其选购的房屋已与他人签订合同。针对此情况,市房产管理中心已责令豫霆公司限期整改,纠正错误,及时消除负面影响。目前,豫霆公司已将胡先生的首付房款2万元全部退回,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已向胡先生道歉。

(热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