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方志淮 朱喜平)今年以来,针对涉及困难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损害而又无钱预交诉讼费、打不起官司的情况,潢川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减缓免规定,把特困群众的难事当家事,不让群众交一分钱,集中人力、物力,及时解决特困群众的诉讼问题,受到群众的赞誉。目前已办结涉及困难群众减缓免案件10起,减缓免金额3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该院民二庭主办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而这一类型案件的受害人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本身法律知识薄弱、经济条件不济,当人身安全遭到侵害时,一方面要忍受肉体上的痛苦,四处借钱治病;另一方面又要维权追责请求赔偿。此种情况下他们往往连治病的钱都没有保证,更别说预交诉讼费了。为了及时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该庭为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开设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并及时移送执行。如该庭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办案人员三次去外县先予执行,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判决书等。并且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亲属陪同前往的所有开支包括生活费在内均由该院负担,未让当事人花一分钱,令当事人十分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