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赠送给外甥的房子究竟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小王是个80后,已过而立之年的他准备明年结婚,由于小王从小在舅舅家长大,所以婚前,除了父母送一套房产,舅舅也打算赠送一套住房给他,可是在办理房产权属变更前,他不知道这两套赠送的房产在缴税的时候有啥区别。

地税人员解释说,虽然同为受赠房产但是缴税的时候还是要视不同情况区别缴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小王的父母赠与给他的那套房产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舅舅不属于规定中免征亲属关系范围,因此,作为房屋受赠方的小王,应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