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谭台剑波 通讯员 陈春景 尹安伟)近日,信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成功查处了两起大型商业零售企业违规乱收费案。

据悉,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信阳市某一大型商业零售企业90%以上的供应商都是以自采方式直接经营,其余的部分则是以代销的方式进行经营。该企业与供应商和代销厂家以签订《联营协议书》、《供应商协议书》、《采购合同》等形式,约定供应商和代销厂家向其缴纳新品费、合同续签费、通道费(也称堆头费)、节庆费、赞助费等费用。经查明,供应商和代销厂家如不缴纳上述费用,就会被限制进场上货经营,也会被限制签订或续签合同。同时,信阳某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也是一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其于2011年9月就开始向供应商收取新品推广费。

市工商局经详细调查取证后认定,该两家零售企业的行为均违反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依据《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令其责令改正并处以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