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们调侃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将其称为,认为只要“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许多人认为,这种做法是因为大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所致。 (据新华社)

三种心理”导致

“过马路,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从幼儿园就开始接受的交通安全教育。所以说,出现“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不是教育不到位的问题,而是基于三种心理。

投机心理:反正现在没车,何不尽快过去?

从众心理:前面有人闯红灯过马路了,后来者会跟着效仿。人多势众,确实有效果,司机会马上服软,放缓车速让闯红灯的行人过马路。这种“凑一撮人就走”的现象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尤其普遍。

强势心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没有法律约束,而且处理交通事故时,行人和非机动车占有绝对强势。因此,有人闯了红灯敢与交通协管员争吵,甚至还出现过闯红灯后掌掴执法交警的“牛人”。

(今人云)

规则失范的缩影

“中国式过马路”的可怕之处在于这是一种故意。在“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环境中,一些伦理和规则就会发生颠倒。“中国式过马路”,不仅是一种交通现象,在社会管理、官场伦理、商业伦理上同样存在。以官员为例,很多贪官在忏悔时,会说受到环境的影响很深。这并非矫情,没有一个官员天生就是贪腐的,假若其处于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生态中,只有被裹挟同流合污的份儿,否则就只能被嘲笑。“没办法,大家都这么做,你不做就会被嘲讽”成了很多人无奈的感慨,以及自身行为的借口。

表面上是“法不责众”的社会心态在作怪,其实本质上还是社会规则失范所致。从某种意义讲,正是因为对“法不责众”过于迁就与放纵,才形成了结伴而行的群体心态。“反正大家都这么做,你又能处理谁”成了一种共识。

(堂吉伟德)

不能一味指责行人

在国外一些城市,在十字路口和公交车停靠点,这些人流车流的密集地段,特别增设了一个车道,既有利于行人上、下车的安全,又有利于车辆的快速通行,避免在路口造成拥堵。在处理人车关系上,他们实行的是行人优先原则,也就是车让人,而不是人让车。为了方便行人过马路,有的甚至设置了行人也可以控制的红绿灯。

对于“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的这种做法,我们不能一味地对行人不守交通规则加以指责。相反,如果我们从“存在即合理”这个角度来理解的话,就应该换个角度来思考。在车流密集的过街路口,当大批行人需要穿越时,红绿灯信号应优先考虑行人,确保行人安全、从容地过马路。对行人横跨隔离栏,应考虑隔离栏在设计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能不能多开点口子,方便行人?

如果我们能够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多一点人性化措施,多一点人性化管理,那我们的交通事故就会大大降低。 (张玉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