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5月12日电 (丁小芳) 随着新行政法实施,“民告官”变得越来越普通。11日上午,郑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跨区划行政审判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晒出了2015年受理审判行政案件成绩:一年来,郑铁中院受理行政案件731件,跃居河南省前列,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21件,占已结案件总数25%,行政首长出庭62件,占已结案件总数25%。

推进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是党中央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3年以来,河南省法院率先贯彻这一理念,在河南省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

郑铁中院作为国家司法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铁路法院,正式受理行政案件以来,如何审讯“民告官”案?行政首长实际出庭率如何?民意如何?

院长敲响行政审判第一槌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自1980年建院,35年来首次跨区域审理行政案件。”该院党组成员张爱国介绍了该院跨区划行政审判的背景:

2015年5月1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豫高法〔2015〕103文件,确定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行政案件范围如下: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中原区人民政府、二七区人民政府、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惠济区人民政府、上街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省院指令再审的行政案件和指定管辖的其他行政案件;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以省直厅局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以洛阳市直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

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批复同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行政案件范围的方案。至此,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审理行政案件正式拉开序幕。

2015年6月1日,郑铁中院院长王伟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了原告徐万年诉被告郑州市二七区政府,第三人徐某、李某、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决定一案。该案敲响了郑铁中院自建院30年来行政审判的第一槌。

行政机关败诉率提升 强拆误拆、先拆后补都败诉

数据显示,一年来,郑铁两级三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79件,同比增长389.74 %。

其中,中院受理行政案件731件,跃居河南省中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前列,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的91.37%,已审结 533件,结案率72.91%;撤诉案件125件,一审撤诉率25.83%;行政机关败诉121件,占已结案件总数25%;行政首长出庭6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11.63%。

郑州铁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47件,结案182件,上诉 78件,撤诉42件。洛阳铁路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57件,结案 84件,上诉33件。

“败诉的案件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答复主体错误,第二是强拆误拆,第三是先拆后补。” 该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副主任孙喜平介绍说。

败诉方送来锦旗 称办案法官是弱势群体的靠山

在一起土地征收行政案件中,原告曾多次到法院反映情况,情绪比较激烈,开庭时,该村有50多名村民旁听,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仅关系到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到社会稳定。

“办案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城中村改造的程序依法认定涉案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性质,同时,积极向原告释法明理,取得理解。”孙喜平说。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尤其是原告作为败诉方,还向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称办案法官是“弱势群体的靠山,国家法律的尊严”。

据了解,自2015年5月份开展行政审判以来,郑州中院认真落实河南省院各项要求,坚持严办案出精品、转理念改作风、重服务求细节,让当事人、律师和群众从内心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尊重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