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 童
8月21日,息县12345热线中心接到市民黄先生诉求,反映其于2003年入伍、2008年12月退役,2009年至2012年为待安置期,2012年正式安置至息县孙庙乡卫生院工作,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黄先生认为2006年7月之前他应按3年工作年限套改,薪级应定为5级,但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普通工岗位将其薪级核定为2级。现申请相关部门重新核实并将其调整至正确薪级。
接件后,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即安排专人核查黄先生的个人档案,重点核对其入伍时间、待安置期认定、岗位聘任性质等核心信息,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薪级工资套改的政策规则逐一核验。经反复核实确认,依据国家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黄先生的岗位属性与工作年限认定结果,2006年工资套改时将其薪级核定为普通工2级,完全依照政策要求,不存在核定错误的情况。
随后,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与黄先生进行了面对面沟通,逐条解读薪级工资套改的计算规则、政策依据,耐心回应其提出的疑问,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最终获得了当事人的理解。
8月25日,记者致电息县热线中心,相关人员表示,息县热线中心将继续秉持高效负责的工作原则,规范处置各类群众诉求,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工资相关政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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