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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献血条例》本月开始施行

我市这类市民已享受福利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今年6月1日起,《河南省献血条例》正式施行。记者从我市多个部门获悉,目前,我市获得相关奖项的市民已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公交、免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等多项福利。

《河南省献血条例》在第五章“激励与优待”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

“我们已经开始实行这项政策。近期,已有市民持相关证件乘坐过我们公司的车辆并享受免票待遇。”6月11日,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司已接到相关通知,并已于本周开始执行。符合条件的市民在乘坐该公司车辆时,需持身份证、相关证件原件或电子版,经驾驶员核对后可乘车。

记者走访中心城区多家医院发现,对相关奖项获得者免普通门诊诊查费政策也在执行。如在市中医院进门处,相关提示牌明确提示了相关奖项获得者如何免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操作流程。“早在《河南省献血条例》实施之前,我们已经在落实这项政策,目前仍在落实。”市中医院咨询处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早在去年10月份,我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已提前执行对相关获奖人民免门票政策。市民在进入这些景区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照片、电子版),并配合身份证等证件使用。需要提醒的是,交通费等费用并不在免费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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