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 童
4月19日,潢川县热线办接到匿名群众反映,称县城义乌商贸城小区有私自堆放建筑垃圾的情况。县热线办第一时间将该问题交办至潢川县房产管理中心、春申街道,要求两单位协同核实处理,尽快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接到交办任务后,县房产管理中心与春申街道工作人员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义乌商贸城小区实地核实情况。通过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现场勘查及询问相关人员,调查组了解到,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实为该小区一业主的装修垃圾。该小区99号楼目前尚未完成物业正式移交,物业公司未承接管理工作,业主从售房部自行办理水、电开户后便开展装修,而开发商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导致业主将装修垃圾随意倾倒在2号楼旁边区域。
4月20日,春申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负责机械人员,他们连夜开展垃圾清理清运工作。经过数小时的清理,该小区倾倒的装修垃圾被全面清理完毕,现场环境恢复整洁。
针对此次暴露的问题,春申街道联合县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公司及开发商,共同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要求开发商在业主装修前必须完成报备手续,明确装修垃圾清运责任;同时,在该小区内合理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有效防止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反弹。
昨日,记者致电潢川县热线办,相关人员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区装修垃圾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小区装修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同时,欢迎广大居民继续通过热线电话等渠道反映问题,共同参与城市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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