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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游泳后身体不适欲退卡,竟发现会员信息“凭空消失”?—— 法院判决:退!


余旻昱

预付消费,最怕“钱花了,服务没了”。雷某花6000多元办了游泳卡,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游泳,商家竟将其消费记录“清零”。近期,面对如此“霸王操作”,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为消费者撑腰。 2023年,消费者雷某在某健身公司先后办理了两张预付式游泳卡:一张为2500元的12节游泳课程,另一张为3880元的游泳亲子卡(尚未使用)。在上完第三节游泳课后,雷某因身体不适就医,医生建议其避免接触公共泳池水质。2023年6月,雷某向该公司员工提出退卡意愿,对方承诺为其办理暂停并后续转卡,但始终未实际履行。此后,雷某多次沟通退款事宜均未果。2025年,雷某前往该公司查询消费记录时,发现其会员信息在系统中“消失”,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雷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预付款。 法院审理认为,预付式消费合同具有人身专属性,消费者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接受服务时,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本案中,雷某在游泳课后出现身体不适,经医生建议不宜再接触公共泳池水质,且其早在2023年6月即向经营者提出退卡意愿,但经营者始终未予妥善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法院依法支持雷某解除合同、退还剩余预付款的诉讼请求。 鉴于雷某已使用3节游泳课,且无直接证据证明其身体不适系泳池水质问题所致,法院综合考虑服务提供情况、经营者合理经营成本等因素,酌定由健身公司向雷某退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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